Page 84 - 111-P00899-廟誌-大園五福宮150DPI_Neat
P. 84

桃園大園
      五       福        宮            慶成護國祈安三朝建醮大典




                        供 獻 淨 、 、 捌 關 有 孤 事 項 : 、 讚 普                                                         關 隨 有 柒 、 行 項 : 事 參 拜
                  、 一                                        壇 公 」 各 上 天 心 誠 敬 「 仰 寺 。 衷 請 次 本 誠 高 廟 真 神 聖 並 朝 三 醮 建 、 三 使 為 更 需 庇 , 要 圓 加 無 滿  大 兩 中 行 「 : 事 依 、 二 慣 典 醮 例  典 醮 中 「 自 、 一 各 份 首
           行 醮 事 緊 迫 次 本 三 建 朝
                  供 獻         傳 煙 里 千 滿 圓 香 , , 天 下 。 信 眾 滿  以 員 「 及 人 及 份 務 醮  臨 降  聖 神 各 寺 廟 「 請 恭 共 同 宮 公 壇 天 在 「 拜 各 敬 」 前  、 壇 主 正 及 普 主 正 、 會 主 正 、 醮 主  大 主 五 建 醮  個  共 儀 科  道 交 場 備 ( 長 各 色 紅 當 封 壹 自 各 隨 拜 手 爐 給 請 各 人 首 士 ,  份 首 請 於 拜 表 儀 隨 含 給 發 。 ) 時 燈 斗 壇 入  分 擬 已 組 ( 拜 隨 餘 行 加 參 拜 其 , 外  言 而 要 須 內 在 只 壇 道
                                                                   事 行 。 用 應
                  :                     壇 」 公 「 天
                                                                        六 十 三


                                                        副 正 、 總 正 、 理 員 、 正 : 副 委 任 主 正 、 主 副 及 主 愿 主 爐 副 、 醮 副 正

                                                                        各 請 ) 備 自 人 解 或 ( 解 八 十 分 硬 或 元 拾 伍 ) 元 拾 、 壹 ( 幣 元 元 五 、
                                        明 證 鑑 醮
                                                                                                        發 表 起 功

           ,                       聖 王 開 漳                                                         小 時 五 三 十


           關 係 間 於 時                    國 泰 民 。 大 佑 庇 斗 燈 首 體 安 、 全 風 、 隆 調 、 順 雨 民 華 中 國 昌 運 國         日 早 晨 每 」 後 , 親 醮 典 朝 照 三 事 , 行 科 儀 依 壇 內 道 自 到 拜 , 參 焚 香
                                                                                  功 發 及 起 表 告 預 蒼 上
                                   信 諸 事 善 」 爐 下 次 三 誥 本 朝 功 德 建 醮 禱 、 合 禎 祥 境 , 並 平 安
                                                                                                   成 三 完 方 能 朝 行 事 重 要 須 首 份 全 體 項 , 因 科 儀 此 中 幾 科 儀
                                                  部 醮 總                                       份 原 每 首 則 次 二 上
           ,
           排 道 安 無 法 府 份 上 供 獻 首 團 士 前 各 往

                                                  監 : 及 四 長 、 大 長 。 部 部 行 、 總 察 長 醮 總 執 長 、




                                             元 上 聖 始 尊 天 大 帝 金 天 昊 闕 上 皇 玉        由 各 , 均 道 龍 頭 長 接 儀 , 」 科 在 開 始 法 事


                                                                                              間 。 拜 時 典 科 ( 醮 減 輕 ) 以 份 隨 各 首


                                                                             隨 意 金 額







                                                                             於 「 至 ) 。






           ,
           供 儀 獻 因 此                                    柱 大 四                赦 罪 解 連
                                                                        十 六 共 三
                                             」
                                             凡 下        正 、
                                                                             」




                                                           83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