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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客家政策 20年藍皮書 引領前行的客家力
會是否透過發掘、輔導及資源挹注,協助提升客家 文化藝術的能見度?以及是否讓客家文化藝術有更 好的舞臺與表現,包括走入國家一級劇院、出國表 演及成功創造市場售票演出等? 指標二、客家文化藝術的創新能力。檢視在客家 戲劇、音樂、舞蹈、文學等多元藝術表現上,是否 有新的創作形式、元素隨之產生,以及客家文化藝 術表現領域是否有所拓展。
指標三、客家文化藝術的介入度。透過觀察客家 藝文創作是否能夠與社會展開真實的對話?是否為 創作者搭建成功展現才藝的平臺?客委會是否透過 系統性地輔導產出,讓多元的創作題材能走出傳統 客庄?以及觀察客家創作者身分是否獲得認可、吸 引主流市場的關注與認同?還有,非客家的主流藝 術團體是否也使用了客家元素?透過這些評量指標 來檢視客家藝術能量。
客家媒體 傳播力
爭取平等使用「媒體近用 權」,是復興客語和客家文化 的重要一環。
1988 年「還我母語運動」的核心概念之一,就 是伸張客家文化公民權中的「傳播權」,在當時「推 行國語」、學校禁說方言、電視和廣播也禁播方言 節目的情況下,提出「推動客語教育、開放客語廣 播環境與廢止廣電法中方言不得超過 10%的但書」 訴求,為後續波瀾壯闊的客家運動開啟先河,打響 第一槍!
「還我母語運動」迄今將屆 33 年,當年的傳播 權訴求現已一一實現,不僅客語教育已納入國民教 育課綱,也設立客家族群專屬電視臺與廣播電臺, 而廣電法中原本對方言的限制如今也轉變成為保障 了。
客家族群開始擁有平等使用「媒體近用權」的機 會,不僅能夠專門製播優質客語節目、播報客家地 區新聞、製作探討客家文化的學院,也爭取到客家 族群對自我的詮釋權,成為復興客家語言和文化的 重要一環。然而,客家族群發聲權爭取至今,是否 真正隨著政策落實,而有效續存客家的語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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