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黔沿《田氏族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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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      例

                    1、续谱务宜展现继往开来、推陈出新的改革精神。对族史的探索和研讨中,切忌因循
               守 1 旧,无时代特征。

                    2、谱须纪实传真,然远古的传说多有争议,尚无定论,不足以为信史。故凡典籍有载
               者,诸说并存,以资借鉴。
                    3、《田氏族谱》为黔南《田氏宗谱》续编。上卷为黔南田氏起源和变迁的概述、黔南

               田氏宗谱简介、世系开源、字派沿革、文史选编、人物选录等内容;下卷编写沿河田姓世
               系。
                    4、黔南田氏世系纷繁,宗显公的后裔与思南塘头永富祖的子孙同姓同宗,但从战国“田
               齐"
                    灭亡时已世系分流,务必泾渭分明。湖南湘西巴人之后的田姓,姓同而宗不同,切莫

               以姓定族.
                    应予辨识。
                    s、宗显公以上世系时断时续,所传多有谬误,或者牵强附会。对于“百世”之说更为

               社撰,非敢苟同。故宁断勿乱,不妄求全求美。
                    6、字派皆约定俗成,强求一律而略画一,不为明智之举。然而,续谱中从长计议,统
               一字派,仍是当务之急,毋为字派不一而世系有乱也。
                    7、祖先的事迹、封爵、生卒和基地等考证不实者,省去;对于封建迷信的神怪传说,
               亦省去。

                    8、历史人物从典籍中以时代先后选编。凡在《概述》和其他章节中已有的一般不予重
               录。
                    选录近代人物,须是宗显公的后代,而且是沿河人。

                    9、上卷中历史年代注以公历。第一次出现写明"x ?帝 xx 年",再现的则省去"xx 帝"。
                    下卷不遵此例,全注或不注。
                    10、上卷中古代地名第一次出现注以“即令??,在考未实的未加注。下卷无论先后出
               现,亦全注或不注。
                    11、世系以变迁地衔接排列,寨是世系的群体,每亲的简要说明介绍何人从何地迁于

               此。
                    世系断裂的写明“世系未详",x x 人世系不明的,亦写明“世系未详".
                    12、原诺中注“不详"或"乏嗣"的失误较多。续编时一般不加注或只注"未详”。

                    13,同察同名同支系的注以"x 之于"。
                    14、承桃之子(抱子)列人承桃户内,以新姓新名写。
                    15、男子再娜(含上门)只注明迁徙关系,不另外说明;女子再婚一般不加说明。
                    16、人赘女婿落户,而且子女随母为田姓的,其子女视作田氏世系。
                    17、个别姓氏未详的留空格。

                    18、隋唐时黔州治设四川彭水,沿河、务川、思南、印江等地在彭水之南,故称"黔南
               "。然沿河等地本在贵州东北,仍按旧称不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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