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112年苗栗縣工程施工查核常見缺失原因 預防及改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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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核常⾒品質O理制度B失 改×建議
(ºÂ單位常⾒B失È樣 計)
期間p110年01⽉01⽇⾄111年12⽉31⽇
B失 ¸p4.02.99 B失M例p43.69%
其ÕºÂ單位品OB失
B失樣È: 改×建議:
1. ºÂ單位未依ºÂ計畫所規定之頻 1. 品質b核頻率⾄少半年1Ý0且得
率執⾏品質b核(5部+ã部b 依⼯ 執⾏現況辦理不定期b核
核)⼯作或b核計畫頻率未N合è ¯p5部組織之b核⾄少每年ì⾏
求0或⼯\ 衛⽣抽 表不⾜. 1Ý-⼯期不⾜半年之⼯ 應於⼯
期中ì⾏b核1Ý0並³ºÂ單
2. 品質+⼯計畫未於開⼯¦予ê核 位於b核0發函°知÷t¾ ⾃
定. 主檢 品質相關 BqºÂ單位
對⼯Ç·¶\ 衛⽣事項抽 頻率
3. ºÂ單位派駐現場⼈員0未依訂定 不⾜0應由主辦單位品質督ki加
之檢驗停留點於當檢驗項⽬會同 強檢¿或提W·\紀{或執⾏B失
廠t檢驗0êÎ實執⾏檢驗作為0 並予d蹤.
並留存完整紀{0¯pB÷廠t
相對應之⾃主檢 表. 2. ºÂ計畫核定Ú0應盡¾°知÷
廠t辦理製作品質+⼯計畫0#
¯¶B失應函⽂限期
正0並依
期限o³主辦}關於開⼯¦予ê核
定.
3. 品O計畫或⼯計畫倘¶B失0應
;函D章0廠t僅就B失部B
章補正0其³應准予核定0廠t
應於規定期 5再提報B失章補
正Ã本0並註記
正Ã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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