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議 未 Î 實 紀 載 重 G 項 ⽬ 0 應 量 ù 作 量 督 k 事 宜 0 應 完 整 記 載 督 k 作 ¶ 項 ⽬-位置. 注意事項p 1. ºÂ報表之督k⼯Ç·¶\ 衛⽣事項欄位0應督k÷ 廠t於每⽇⼯¦ì⾏·\檢 事項辦理Ü形+⼯Ç\ 衛⽣督k事項0並留存紀錄. 2. ºÂ單位派駐現場⼈員應確實記{相關⼈員督k事宜0記 載應詳細完整. 3. 勿ê 位章預製⽅式0èê( 押⽇期)留存 紀{.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