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研精醫訊11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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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精醫訊                     116



           醫 導 師、 東 台 指 沒 蘭 有 院 醫 沒 這 師, 種 象 現 醫 診 有 所 導 指  醫 師 練 區 訓 最 在 宜 至 少, 甚 地 師 人 醫 訓 練 數 部 的 東 最 多,  區 為 北 人, 地 部  為 全 師 訓 部 醫 練  地 區 有 為 中 部 導 醫 多 指 區 域 師 的  的 練 醫 師  師資分布不均  執業的權利,不過就沒有獨立開業的資格。  有 擁 畫 此 計 以 師 醫 還 可 是 受 開 業 是 定 的 醫 不 接 格, 的 資 的  責 醫 負 表 示, 師 畫 綁 計 訓 練 部 的 工 們 觸 他 作 福 利 生 權, 衛  受 訓 新 進 未 質 疑 師 中 醫 有 牴 受 否 畫 是 此 外, 練。 到 訓 此 計  而 要 是 排 他 性, 都 夠 能 讓 大 家 有 的 計 性 全 國 應 該 要 畫, 不  角 律 法 看, 來 度 從  中醫部門及中醫醫院評

                                 由                                    合 鑑 前 目 現 合 行 院 醫 之 而 格 格 學 教 醫 評 院 場 訓 主 : 所  醫 療 根 據 第 法


                             最
                             域
                             現
                             的
                             象,
                             不
                             均
                             衡 2                                                   99.9.24
                             」
                             且
                             區
                             現「
                             出
                             上,
                             而
                             以
                             倍
                                                                                    字 第 衛 署 醫
                                 看 出 以 可
                                Table  4
                      南
                      為
                      區
                      部
                      地
                      人,
                   地
                   為
                   區 58  98                                    義 林 龍
                   部
                   東
                   人,
                                                                                               第 18
                                                                                               條
                                                               表 示, 練 責 負 醫 訓 師 是 畫 計 醫 師
                                                                                               主
                                                                                               中
                                                                                               醫
                                                                                               師,
                                                                                               以
                                                                                               在
                                                                                               項
                                                                                               責
                                                                                               負
                                                                                               央
                                                                                               :
                                 是
                                 練
                                 醫
                                 年
                                 院
                                 訓
                                 訓
                                 所
                                 在
                                 診
                                 師 105                                             0990263030  2
                                 醫
                          區
                          台
                          北 150                                  [18] 。             號 公 醫 為 師 負 責 告 :
                          地
                          是
                          次
                          其
                          人,
                      區
                      人,
                      高
                      地
                      屏
                      為
                   人。
                   可
                   以
                   看
                   出 22  67
                   中
                   部
            長程計畫爭取更多經費。  且 率。 因 未 應 用 高 提 中 使 醫 來 計 將 畫 中 寫 足, 發 醫 基 不 金  63 以各界立場看待此制度。  各界立場  可能會隨著代訓人數增加更加明顯。  額 不 均 等、 不 條 件 現 象 等 過 勞 動 況, 且 現 足 的 於 勞 由 代 訓  即 可 練 方 式, 說 醫 院 容 明 主 訓 取 代 主 訓 逐 漸 主 要 訓 訓 變 成  觀 續 察 行 再 繼 問 的 題 當 仍 定 以 可 看 代 出 中 再 論。 者, 表 圖  足 所 診 納 主 入 於 法 無 反 至 駁。 訓 際 實 容 不 額 善 否 是 能 改 夠  人 映 現 夠, 足 數 際 實 稱 訓 況 受 能 未 限 反 實 真 於 礙 但 有 料 資  有 並 只 不 是  醫學生該年度畢業人數,但實際是  乎 人 計 似 數 近 全 台 中 接 灣 值 得 注 論。 討 以 雖 然
                                                                                 由
                   醫 中 司 藥 部 生 衛 利 福  爭 們 劃 練 計 我 不 議 斷, 讓 且 療 機 醫 中 醫 構 師 訓 醫 負 責         R2 ) 際 受 實 只 達 訓 人 都 數 率 的
                                                           的
                                                           但
                                                           人
                                                           官
                                                           此 R1                 Table  5
                                                           數
                                                           可
                                                           宣
                                                           片
                                                           面
                                                           據
                                                           引
                                                           數,
                                                           訓
                                                           方
                                                           常
                                                           受
                                                                                 看 出 可 以 從
                                                                             280 、
                   務 業 醫 市 及 以 中 示 表 場, 展 擴 應                                359
                                                                             與
                                                                                 到
                                                                             特 321 , 別 明 說  105
                                                                                            表
                                                                                            可
                                                                                            以
                                                                                            左
                                                                                            右,
                                                                          未 尚 試 面 院 許 有 醫 多  2
                                                                         2017/12/09 ,
                                                                                            示
                                                                                            官
                                                                                            成
                                                                                            方
                                                               + R1             107
                                                                                 出 看 際 實 可 年, 以
                                                                             開
                                                                             年 107
                                                                             列
                                                                             僅
                                                              R2 [8][9][10] ,
                                                    40                                         R1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