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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主体法律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地方和部门存在干
预市场主体自主权、增加企业负担的现象。少数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对招标范围、招标方式、评标办法等内容不熟悉。
(二)招投标监管合力没有完全形成。综合监管部门与行业
监管部门之间对条例的职责分工在理解认识和具体执行上存在
较大差异,“越位”、“缺位”现象时有发生。
(三)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比较突出。招标人虚假
招标、规避招标的问题时有发生;投标人挂靠投标、围标串标的
问题屡禁不绝,出现许多“正规军中标,游击队干活”,甚至“有
标必围,有标必串”的问题,社会反映比较强烈。
三、下步工作措施: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优化市
场营商环境,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互联网+放管服”改革为抓
手,大力做打造优质便捷服务环境的“加法”,着力做打造规范
透明政务环境的“减法”,倾力做打造统一高效市场环境的“乘
法”,合力做打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的“除法”,为服务全省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项目实施作出积极贡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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