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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垃圾分类的方法


                       按照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分为可回收

                垃圾、大件垃圾、可堆肥垃圾(餐厨垃圾)、可燃垃圾、有害垃


                圾、其他垃圾六大类。根据《湖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

                方案》,我省按 4 类进行分类,即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餐厨


                垃圾、其他垃圾。同时也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可按

                照“1+n”的方式进行分类,“1”代表有害垃圾,“n”可根据垃


                圾属性和后端处理设施建设情况选择分类。

                       四、全省垃圾分类目标及推进情况


                       (一)垃圾分类规划目标

                       一是国家指定生活垃圾分类城市和县(市、区)目标要求:


                国家指定我省武汉市、宜昌市以及东西湖区、夷陵区、梁子湖区、

                仙桃市、京山县等7个地方,从 2017 年开始必须推进生活垃圾


                分类工作,到 2020 年,武汉、宜昌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

                率达到 8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 35%;另外 5 个县(市、


                区)垃圾分类主要向农村延伸,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

                乡镇和 80%的行政村。


                       二是全省其他设区的市和直管市(林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

                到 60%;县(市、区)参照以上目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


                       (二)垃圾分类推进情况

                       武汉和宜昌市都编制了垃圾分类规划,目前已在 104 个街


                道、320 个社区、811 个居民小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涉及

                住户约 289 万人。两市将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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