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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AA 级)提供担保。
3、乙方承诺:在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乙方
或乙方牵头的联合体任意一方须缴纳建安总投资10%的投资资金(具体时间
以甲方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若乙方未按规定缴纳投资资金,在此期间
如有其他单位缴纳,本协议自动解除。
乙方须在项目预中标公示期满前,将剩余的建安总投资的10%投资资金
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时间和金额提供足额相应资金,视
为放弃中标或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甲方有权根据评标名次顺延预中标人,
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其失信行为六个月以上,并列入东昌府区项目
黑名单,禁止其投标,同时扣除其投标保证金。
4、甲方承诺:乙方或乙方牵头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按照甲方要求缴纳建
安总投资10%的投资资金后(具体时间以甲方银行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7 个
工作日内,甲方启动项目招标。若甲方不能按期启动招标或者乙方未中标,
在逾期启动招标超过 3 日或中标公示日期后 7 个工作日内,甲方退还乙方
所缴纳的投资资金,并按年化利率 6.5% 和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息。
5、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建安总投资金额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转账。
中标公示期满,乙方所缴纳的建安总投资金额的5%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甲方有权按中标候
选人名次顺延中标人。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一直有效。
如中标人无故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如不提供以上履约担保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甲方有权按中标候
选人名次顺延,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其失信行为六个月以上,并列
入东昌府区棚户区项目黑名单,禁止其投标,同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若乙方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乙方),联
合体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且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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