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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材价格确认

                    对于 EPC 项目,施工图纸待甲方确认后,甲乙双方按照施工图纸形成预


               算控制价,预算控制价主材价格按甲方下发开工令或实际进场当月的市场价

               计入预算(钢筋按照按甲方下发开工令或实际进场当日的济南地区平均网价

               +150 元/吨计入预算);


                    A、可调价材料(钢筋、商砼、预拌成品砂浆等):大宗土建安装、装

               饰、装修材料(钢筋、商砼、预拌砂浆、砌块、消防、PPR 管、PVC 管等),


               调整范围及办法详见聊建字[2018]39 号文,施工过程中价格涨跌幅度超过

               ±5%以外的部分据实调整。

                    (1)钢筋价格以预算控制价为基准价,施工时以进场日期的《我的钢


               铁网》+150 元/吨的价格进行调整(注:钢筋进场单需项目负责人、监理单

               位及施工单位共同签字认可,并注明生产厂家(钢筋生产厂家应为济钢、邯


               钢、莱钢、莱钢永锋、石横特钢生产等同等档次),若《我的钢铁网》在材

               料采购当日发布两次或两次以上价格时,按照当日次数的平均价格计入。结

               算时,钢筋价格调整按照加权平均价计入结算。


                    (2)大宗土建、安装、消防、装饰装修材料:商品砼、砌块(含自保

               温砌块及普通砌块)、预拌砂浆、安装材料、消防材料、电缆及镀锌钢管等;


               以上几种材料价格基数以预算控制价编制当月的造价信息为基数调整价以

               实际购买月份的的造价信息价格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差价。


                    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价格基数以预算控制价编制当月的市场价为基

               数,调整价以实际购买月份的市场价格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造价信息中没

               有的材料由招标人现场项目负责人组织甲方相关部门、监理、施工、跟踪审


               计单位共同考察签证确定作为结算依据。可调价材料仅计取材料价差和由此

               引起的税金差。

                    B、对于限价材料(如瓷砖、洁具等)及新增材料:由设计采购施工总


               承包单位提前 60 日上报拟用材料品牌、型号、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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