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WW
P. 26
校本选修教材﹒廉洁教育读本
在全球廉洁国家排名
中,新加坡是唯一与西方国
家并列前茅的亚洲国家。
为保证各级政府官员
的清正廉洁和机构的高效
运作,新加坡制定了《防止
贪污法》《公务员法》《没
收非法所得法》这三个重要法律文件。
根据这三部法律,被指控者必须澄清与其收入不相称的那部分财
产的来源,如果说不清楚,这部分“多余”的财产就可被当做被指控
者贪污的证据;一旦受贿事实成立,即构成犯罪,司法机关无须查证
受贿事实和受贿人是否向行贿人提供了服务和方便、有无犯罪意图,
也要受到惩罚;任何行贿、受贿都可判最高 5 年监禁,或至少 10 万新
元(约合 49 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或两罪并罚。
新加坡《防止贪污法》自 1960 年领布以来先后进行了 7 次修改。
该法对贿赂的内容和范围、受贿的形式等,尤其是对惩治贿赂的机构
及其职权和调查程序都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把肃贪倡廉的各项活动
都纳入了法律调整的范围。
新加坡还有 《公务员纪律条例》,该条例对政府部门公务员从
穿着、言行、奖惩、津贴、休假等诸多方面都作了详细的规定。比如:
公务员购买股票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批准,公务员不准做生意或在商业
机构兼职、不准收受礼品、不得擅白接受宴请等。在举债方面,若官
员借钱给别人,不得收取利息;若向他人借钱,不得以政府官员的名
义做交易。如果一个官员的债务超过其了 3 个月的工资总和,则被视
为陷入“债务麻烦”,将面临处分甚至被开除公职的处罚。
被查出有问题的官员,不仅要受到经济惩罚,而且丢尽脸面,以
后很难在社会上找到相应的工作。特别是退休公积金被没收,对—个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