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8 - SJK C MING TERK BUKU PENGURUSAN 2021
P. 78

巡察员条规与任务

           1.所有巡察员必须于上午 7 时正之前到校执行各自的任务。

           2.正副团长须确定每位巡察员准时到各自的岗位站岗,如有缺席者,即刻安排替代者
              或通知纪律老师。
           3.巡察员必须于上课前(7 时 10 分前)、下课及周会时,协助监护老师维持学生秩
               序  。

              3.1 上课前
                    -确保同学们都安静地进行默读,维持有关班级的秩序。
              3.2 下课
                  -让同学们有秩序地排队,购买食物时不争先恐后。购食后,在食堂内吃,不

                    可把食物带离食堂。
                  -督促同学们用餐后,清理有关座位,并将餐具放在指定位置。
                  -禁止同学们在课室内游戏或到处奔跑。
                  -上课钟声响后,指导学生在课室外排队。
              3.3 周会

                  -带领同学们有秩序地排队上大礼堂(确保没有学生留在课室)。
                  -到达礼堂,确保同学们保持肃静。
                  -检查同学之指甲、衣着和头发。

           4.进行校内竞赛时,巡察员:
                    -指示同学们都安静守秩序,不擅自离开座位。
                    -   照  顾  同学们之安全。如发生事故,须马上告知监护老师或有关班主任。
                    -带领同学们做功课或温习功课,不让同学们浪费时间。
           5. 如有同学受伤、生病或身体不适,须尽快告知监护老师。

           6. 在能力范围内,协助排解同学之间的纠纷,并报告监护老师或有关学生班主任.
           7. 巡察员必须以身作则遵守校规,以作为其他同学之榜样。
           8. 凡老师们指令任务,必须即刻完成,不得有怨言。
           9. 执行任务时,不与人交谈,态度要温和,得理要饶人,理直要气和。

           10.在记事册记录犯规的同学,让即将到来的老师处理。
                 -如何确定一位同学犯校规,必须亲自听到和看到该同学犯规,不能接受第三者
                   的报告。确定后,将之名字记录在记事册内,名字一经记录,就不能擦掉或
                   更改。如有同学抗议吵闹,再记一次,不必作任何说明。

           11.不得“授权”别人代替其任务,除非获得训育导师之许可。
           12.负责任,并且勇于面对难题。处理事务时态度公正,并乐于助人,以诚恳的态度
               劝告同学改正过失,帮助同学解决问题。工作效率高,                                        服  务  之余不影响功课。
           13. 不可随意向纪律股主任辞去职务,除非有特别的理由。









                                                           51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