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1010台灣能美防災東京參訪六日
P. 17
出境必備證件
護照(有效期 6 個月以上)、 欲前往國家之簽證和
登機證
出境流程
旅客應於航班起飛前 2 個小時,到所搭乘之航空公司報
到櫃台辦理完成報到手續:(最後完成報到時間,請以所搭
乘之航空公司規定為準)
1. 辦理報到
旅客請到所搭乘之航空公司報到櫃台,辦理報到、劃位及托運行
李等相關手續。手續完成後,務必領回各項證件、登機證及行
李托運卡。
2.托運行李
行李托運後﹒應待確認行李已通過 X 光機檢查後,方可離開櫃
台。(行李托運卡請妥善保存,若行李遺失需憑此收據向航空公
司索賠。)
各航空公司行李托運件數或公斤數不同,詳細資料請逕洽航空公
司。
為維護飛航安 全 並遵守國際規範 ,乘客若攜帶以下物品敬請托運,勿
置放於登機行李或隨身攜帶!
1.相機腳架、自拍神器:腳架管徑 1公分以內,收合後高度不超過 25 公分
方可攜帶登機。但非適用於全球所有國家,建議一併托運,避兔不必要
的麻煩。
2.水果刀、指甲剪、防狼噴霧等物品:依據民航局規定,易燃性或任何具
攻擊性的刀具或棍棒等請托運,勿放置登機行李或身上。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