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 - No.21 關照季刊 Dec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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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期 季刊




                                        緒    論



                 隨著醫療技術的進步,人類延長生命的能力大幅提

            升。然而,對於一些身患重病且無法治癒的患者而言,漫
            長的生命並不一定等於有品質的生命。在這樣的情境下,

            安樂死(Euthanasia)成為一種讓患者有尊嚴地結束生命

            的選擇。作為一位生命禮儀師,我不僅關注死亡的形式,
            也關注人們如何面對死亡的過程,這使得安樂死成為一個

            值得深思的課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在台灣,安

            樂死並不合法,這使得該議題更具挑戰性與爭議性。


                                安樂死的定義與分類


                 根據 APA 格式的學術文獻,安樂死可分為主動安樂

            死與被動安樂死。主動安樂死指的是通過直接介入(如注

            射致命藥物)來結束患者的生命;而被動安樂死則是指

            在停止或放棄維持生命的醫療措施後,讓患者自然死亡
            (Smith, 2020)。目前,許多國家已經開始在法律上考

            量或部分承認安樂死,但在台灣,安樂死仍屬於非法行

            為,任何人若協助他人結束生命都可能面臨法律制裁。


                                 安樂死的倫理爭議


                 安樂死的核心爭議在於「生存的權利」與「死亡的權

            利」之間的平衡。一方面,生命的神聖性讓許多人認為無

            論情況多麼艱難,都應維持生命的延續;另一方面,當患
            者的痛苦無法緩解,且無望康復時,許多人認為患者應該

            擁有選擇有尊嚴地結束生命的權利。由於台灣法律不允許

            安樂死,這種選擇對於台灣的患者與其家屬來說僅能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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