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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期季刊
一、儀式概說
( 一 ) 儀式的界定
「儀式」的內涵界定尚未得到
統一,常常從觀念、行為和物品的
要素進行描繪;「社會行為」常常
作為儀式外延內容的限定項,其外
延涉及民俗學、人類學、心理學、
宗教學等多類研究領域。廣義的「儀
式」,被看作具有一定意義的社會
化交流手段或既定內容的表演形式,
也包括了人際交往的規範和行為,
郭于華指出儀式「可以是特殊場合
情景下莊嚴神聖的典禮,也可以是
世俗功利性的禮儀、做法」 《參考文獻
(1)》;狹義的「儀式」,專指宗教的
儀軌形式。漢語中的「儀」具有準
則、法度之意,「式」具有規範、
標準、形式之意,「儀式」常常被
理解為「禮儀的程式和形式」。本
文所及之「儀式」均以此意為准,
功能已經有不少研究者做了相關論
儀式是禮儀的內在程式和外在形式
述。殯葬活動中的多類行為均起到
的統一。
了教育作用,但教育的素材、主客
體、心理背景等性向未能明晰,遺
( 二 ) 儀式的功能
體告別儀式是發揮殯葬活動教育功
能的優良載體。遺體告別儀式具有 依據近十五年關於儀式的著作
展現生死本質、促進生者理解死亡 和論文(含學位論文)的文獻檢索
尤其是自己死亡的功能,此功能稱 發現,研究者以宗教、婚慶、生日、
之為遺體告別儀式的生死教育功能。 喪葬、成年等禮儀形式為物件,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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