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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何以言“吉”之象呢?通识均以“古代王者行猎,必网
           开一面”之仁,以示不愿轻加征伐的仁德而讨逆取顺。所以虚其
           一面,以待从者来附,至于本爻爻象,虽有取顺的象征。但仍然
           有放离而背逆的现象,故虽有“失前禽”之兆,却仁至义尽,圣
           贤明达的“王德”已或得彰,故谓之大吉。
                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顺,失前禽也;邑人不
           诫,上使中也。
                何谓“比之无首,凶”呢?上六爻因比之极而不尽,未得所
           期,终归无果,故凶。据《易序》所说:众必有所比,故受之以
           比,比者,比也。
                崔憬认为:方以类聚,物以分。人众则群类必有所比矣,上
           比相阿党,下比相和亲也。相党则相亲,故言比者,比也。
                象曰:比之无首,无所终也。
                本卦象辞(卦象、彖辞)所说比的意义,是从卦名相类的比
           字所引申,非完全依据原始卦象而立论;历来关于比的解释,无
           论象数易学或以儒理而讲人事的易理,均从“比”义而论。唯《子
           夏易传》较古朴,子夏认为: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比之象
           也。夫凶者,生平乖争。今既亲比,故云比吉。主张卦气说的象
           数家认为,比是四月小满节气的卦。虞翻说:师,二上之五,得
           位。众阴顺从,比而辅之,故吉也。与大有旁通。干宝认为:比
           者,坤之归魂也,亦世于七月,而息来在已,去阴居阳,承乾之
           命,义与师同也。
                余注者,如对“原筮元永贞,无咎,以刚中也”的注释,蜀
           才便认为:比本师卦。六五降二,九二升五,刚往得中,为比之
           主,故能原究筮道,以求长正而无咎矣。
                又如对“后夫凶,其道穷也”的注解,虞翻则认为:后谓上,
           夫谓五也;坎为后,艮为背,上位在背,后无应,乘阳,故后夫
           凶也。荀爽说:后夫谓上六,逆理乘阳,不比圣王,其义当诛。
           故其道穷,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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