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1 - 課室宣導文宣0423
P. 101

臺東縣政府辦理 109 年度(中)低收入戶住宅修繕補助申請表

                                          申請人                                      申請
               申請人                                            電話                                   月   日
                                          核章                                       日期
              申請修繕        □同戶籍地址
                地址        □實際居住地址:









                              身分證正面                                            身分證反面









                          □低收入戶第         款
               申請人
                          □中低收入戶                                      申請金額                               元
               資  格
                          註:前三年已申請核准補助者,不得申請。
                          □自有房屋
               房  屋
                          □一親等血親及共同生活家屬所有(所有人:            關係:      )
               所有權
                          □租賃/□借用房屋(合約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身分證影印本                                        □房屋主體修繕。(不含裝飾性
                          □ 全戶戶籍資料                                          之內壁板及天花板)

                          □ 低收入戶證明                               擬        □屋頂防水。
                 應                                               改
                 備        □施工前照片(一式二份)。                          善        □室內給水、排水設施、設
                 證        □ 房屋所有權人修繕同意書                          項        備。
                 件        □ 廠商估價單影本乙份(正本                                  □衛浴設施、設備。
                             請留存至完工後核銷用)                         目        □照明設施。

                          □ 土地及房屋所有權狀影本
                             或其他房屋產權證明文件
                          核定意見:1.影響起居項目:                                           初審金額:
              鄉鎮市公                 2.影響居住品質項目:

               所初審        承辦人                         課長                           機關首長


                          核定意見:1.影響起居項目:                                           核定金額:
               縣政府
                                   2.影響居住品質項目:
              審核意見
                          承辦人                         科長                           處長












                                                           101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