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科技與創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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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創新(Financial Innovation)的定義無外乎有三個層面
1、 產業層面的金融創新:認為整個金融產業的發展史就是一部不斷創新的
歷史,金融產業的每項重大發展都離不開金融創新。有如下特點:時間
跨度長,將整個貨幣信用的發展史視為金融創新史;涉及範圍相當廣泛,
不僅包括金融技術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
金融企業組織和管理方式的創新,金融服務業結構上的創新,而且還包
括現代銀行業產生以來有關銀行業務,銀行支付和清算體系,銀行的資
產負債管理乃至金融機構,金融布場,金融體系,國際貨幣制度等方面
的歷次變革。
2、 中介觀層面的金融創新:二十世紀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後,金融機構
特別是銀行中介功能的變化,分為技術創新,產品創新以及制度創新。
技術創新是指製造新產品,採用新的生產要素或重新組合要素,生產方
法,管理系統的過程。產品創新是指產品的供給比傳統產品性能更好,
質量更優的新產品的過程。制度創新則是指一個系統的形成和功能發生
了變化。而使系統效率有所提高的過程。定義為,是政府或金融機構為
適應經濟環境的變化和在過程中的內部衝突,防止或轉移經營風險和降
低成本,為更好地實現流動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標而逐步改變金融中
介功能,創造和組合一個新的高效率的資金營運方式或營運體系的過程。
3、 工具層面的金融創新僅指金融工具的創新。分為四種類型: 信用創新型,
如用短期信用來實現中期信用。以及分散投資者獨家承擔貸款風險的票
據發行便利等;風險轉移創新型,它包括能在各經濟機構之間相互轉移
金融工具內在風險的各種新工具,如貨幣互換、利率互換等;增加流動
創新型,它包括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變現能力和可轉換性的新金融
工具,如長期貸款的證券化等:股權創新型,它包括使債權變為股權的
各種新金融工具,如附有股權認購書的債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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