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4 - 科技與創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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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倫理是指如何使倫理規範運用到科技活動的具體問題。科技倫理分為兩
個部分:職業倫理與社會倫理。近代的科學,特別是自然科學與古代科學不同,
不僅含有純基礎理論,而且包含有目的性的行為,這些行為涉及到社會、政治、
軍事、經濟、文化等等。
有關科技倫理的基本觀點,有幾種不同看法:
第一種是科技與倫理的分離觀點 。認為科學家的研究是追求現實世界的客觀
真理,依循科學知識及理論的標準,而非倫理或道德的好與壞。例如:工程技術
人員依據工程本身的客觀知識或法則,不涉及倫理或道德的善與惡。科技領域本
身是價值中立,並非倫理的研究對象。因此科技本身與倫理無涉。20世紀20年代
以前,科學家一切科研活動的精神是「為科學而科學」。
第二種是科技與倫理的統一觀點。認為科技是由知識、方法、活動、產品等
不同層面和環節構成的整體。科技知識是價值中立,但科技方法、科技活動、科
技產品及科技產品的應用,涉及社會、文化和倫理,而有價值判斷與取捨的議題。
原子能知識是中性的,可以製造原子彈,也可以用於核發電,為什麼要製造原子
彈而不是核能發電,就有人的價值觀。現代科技是人在從事活動。科技的運用並
不能絕對分離討論,因此不能把科技視為人類責任的放棄和逃避。所以擁有科技
知識並不代表可以運用社會,科學的社會規範與科學家的倫理責任是一致的。
第三種是科學與倫理的矛盾困境是不可調和觀點 。科技本身蘊含著價值與倫
理特徵,科學家無法游離于倫理或道德規範之外,必然會引發科技人員的倫理與
社會責任問題。科技產品的開發或生產是由政府、集團或企業投資並實施控制
時,科學家在某種程度失去獨立性和自主性而成為受雇於人的工具。當政府、集
團或企業的局部的、眼前的、直接的、暫時的利益,與人類根本的、長遠的、社
會的整體利益衝突時,價值與倫理的二難困境往往個人難以處理。
第四種是科學的倫理後果的客觀不可預測論。基礎研究的科學家,要能預見
什麼樣的道德後果,往往是不可能的。即使聰明的人,也不可能預測一個基礎理
論的發現將來可能產生的一切影響。既然不可預測,給科學研究帶上倫理道德的
枷鎖,是不妥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