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9 - 科技與創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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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的第二個學習重點是,跟某個競爭對手展開智慧財產權訴訟,可能

                   會大幅影響到其它競爭對手的專利策略。蘋果跟三星專利之爭最有趣的一點是,
                   真正的科技之爭並不是在蘋果和三星之間。蘋果公司真正的敵人其實是Google,
                   三星手機採用Google的Android作業系統。那麼,為什麼蘋果不是控告Google?答
                   案就在於Google的商業模式。Android是開放原始碼的系統,硬體公司並不需要付

                   錢使用。Google的利潤是間接來自於用戶使用Android裝置時的廣告收入。相較之
                   下,三星銷售採用Android系統的手機,收入豐厚。相較於要說服陪審團判定一
                   家免費提供軟體的公司有罪,說服陪審團強迫三星放棄部分的手機營收,顯然要
                   容易許多。


                        不過,把三星告上法院也會影響到Google。首先,其他硬體製造商看到蘋果
                   控告製造Android裝置的領導廠商三星之後,會比較不願意採用Android系統。其
                   次,這向Google展示了蘋果專利的價值。因此毫不令人驚訝地,就在蘋果跟三星

                   案件的判決短短幾天之後,針對Google旗下摩托羅拉(Motorola)部門的專利訴
                   訟,Google跟蘋果宣布了暫停法律行動。要解決企業之間的專利之爭,必須讓企
                   業知道彼此的專利有多少價值,而透過法院判決來知道這件事,是一個很有用的
                   方式。



                          我最近在《經濟學與管理策略期刊》(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trategy)刊出的一篇文章裡,研究了從1985年到2005年之間,半導體產業裡的幾

                   個專利訴訟案。研究顯示,如同蘋果跟三星的案子,提起訴訟和反制訴訟的模式,
                   通常最後都會以龐大的和解金來收場,雙方簽訂廣泛的相互授權協議。對於大量
                   投資在製造設備的資本密集企業來說,尤其可能發生這樣的情況。我的研究顯
                   示,若要說服企業接受彼此專利組合具有多高的價值,專利訴訟扮演了關鍵角

                   色。高階主管往往會高估自家科技的價值,蘋果與三星的案子所判決的損害賠償
                   便證實了這樣的過度自信(蘋果原本求償22億美元,結果只獲得了不到6%的損
                   害賠償)。法院的評估可協助建立更合理的期待,也促進未來的科技交流。這樣
                   的觀點也可以解釋,蘋果跟Google之間的和解協議,為何不像高科技產業裡其它

                   的相互授權交易那麼廣泛。這是因為,Google跟蘋果若要達成廣泛的相互授權協
                   議,除了參考從蘋果和三星案件判決裡間接公開的訊息之外,還需要更多資訊。

                        蘋果跟三星的專利之爭,清楚說明了專利權訴訟的影響,遠遠不只是阻止某

                   家企業抄襲某項技術。原本狹隘的觀點忽略了專利權訴訟對於品牌,以及訴訟案
                   中未提及的其它競爭對手所產生的影響。經理人在考慮自家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策
                   略,以及回應訴訟案件時,應該要以更寬廣的角度來思考專利之爭,並且了解這
                   種爭議可能帶來的多種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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