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友權益須知
Notice to Right
退費規定
截至108.5.20 止
(一周上兩堂之課程,如需退費,請於第三堂上課日
前一天辦理,非簡章上刊登之截至日期)
人數不足未能開班而不願轉班者,全額退費。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個人因素無法上課,
依下列標準退費:
4. 非8周之課程自簡章公告開課日算起未逾全期1/3
(含)者,可退還已繳學費、材料費等各項費用
之70%。
5. 單元課程如要退費,請於開課前3天前至櫃檯辦理,
當天恕不退費,以利課程準備材料。
學員於開課後插班者,該開課日以實際上課日計算,
若欲退費以實際上課日1/3前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