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 - 電子書_第四河川局 2018薪傳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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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的濁水溪治理
民國 34 年臺灣光復後,濁水溪主流治理工作先由省府工礦處負責,民 國 36 年臺灣省政府建設廳水利局成立後,才正式接管。
從民國 46 年迄今,中央、省府、地方都對濁水溪有相關規劃。經濟部 水資源統一規劃委員會偏重在流域的開發,完成「濁水溪流域開發初步規 劃」、「濁水溪綜合開發研究」;省府則注重河道的治理,民國 61 年時完 成「濁水溪現有堤防安全檢討及加高加強規劃方案」,並依據該方案將堤防 全部加高、加強完成。
民國 66 〜 68 年間,則以「治水必先治山」的思維,完成「濁水溪治 山防洪整體規劃報告」。由於濁水溪中下游河幅寬廣、河床坡降變緩,流速 變慢,河床淤積嚴重、河床底高於兩岸,為降低河床高度及衍生出來的高淹 水潛勢,民國 72 年提出「束水攻砂」的方式,以透水式丁壩束縮現況河寬, 但民國 67 〜 84 年間,國內各項建設起飛,砂石需求大增,採取河砂供營建 後,河床高於兩岸土地的問題自然解決,卻又衍生出橋梁基礎沖刷嚴重、基 礎裸露的問題。
串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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