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 - 電子書_第四河川局 2018薪傳水利
P. 17

砌石工法
南投縣府則從民國 82 〜 87 年間,陸續提出濁水溪主要支流的治理規 劃報告及基本計畫,包括水里溪、南清水溝溪、東埔蚋溪、加走寮溪、陳有 蘭溪等。但民國 89 年經濟部配合精省,重新公告河川等級,濁水溪是中央 管河川 24 個水系之一,而水系是指源頭至出海口,含其主、支流全部,因 此濁水溪的主、支流治理全部歸屬中央。但河川上游通常人跡罕至,過去由 林務局管理林班地、水土保持局管理山坡地及野溪,並不需要將水系全部納 入河川管理,因此在民國 98 年 3 月由經濟部與農委會會銜公告河川與野溪 的界點,界點以下才是河川,才適用河川管理辦法,以上則各依相關法規管 理。濁水溪主流的界點是與塔羅灣溪匯流口,而塔羅灣溪的河川界點是廬山 吊橋以上約 1 公里處。
民國 85 年的賀伯颱風與 921 大地震影響本流域甚鉅。尤其 921 大地震 造成地表土層鬆動,崩坍頻仍,土砂下移的災害逐漸受重視。加上氣候變遷、 降雨強度增大、集水區地文特性改變等因素,乃由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於
滾 滾 濁 水
11


































































































   15   16   17   18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