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1140802淺論工業用地開發-電子書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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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非園區式開發的工業用地包含依



                         1965 年「都市計畫法」劃設的都市計畫工業區,


                         以及依1974 年「區域計畫法」劃設的非都市計畫



                         丁種建築用地被歸類為「土地使用計畫系統」。前


                         者係根據都市發展需求,根據居住、商業、產業、


                         農業及必要性公共設施等綜合考量下,將一定範圍


                         規劃為整體的都市生活發展地區。相反的,後者係



                         依現況劃設,缺乏整體規劃概念。都市計畫工業區


                         與產業園區開發系統最大的不同,在於其土地使用


                         計畫先行於產業發展,由於缺乏經濟計畫之指導容



                         易出現產業發展不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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