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重建 vs 都市更新 2/5
項目 危老重建 都市更新
容積獎勵 (基準)1.3倍或 (基準)1.5倍或
(上限) 原容積1.15倍 原容積+法 容 0.3倍
規模獎勵 有 依個案
建蔽率 1. 以住宅區為限 1. 以住宅區為限
放寬 2. 不得超過原建蔽率 2. 不得超過原建蔽率
建築高度 酌予放寬 酌予放寬
80% (自劃80%、公劃
同意比例 100% 75%) (土地及合法建物之人與
面積)
審查時程 30天~75天 至少1~3年
審議內容 重建計畫 事業計畫/權利變換計畫
實施 <地主委建> <地主委建><自力都更>
方式 為主 <與建商協議合建>或
<權利變換>
(自地自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