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上,土地的價值決定於下列三大主要因素:
• 一、可用→可否開發?開發許可?有何開發限制?
• 二、好用→能如何開發?使用管制?最大利用率?
• 三、善用→何者較佳?開發價值?替選方案評估?
• 而這些因素都以土地適用的下列三層級法規:
• 中央: 相關中央各級法規 →全國一體適用
• 地方: 轄區縣市的自治法規 →適用於該縣市
• 專案: 所屬都市計畫區說明書 →優先適用
• 依土地 ● 使用分區/公設用地 →通案規定規定
● 特殊條件(如:大面積) →特例規定規定
• 針對 ● 土地→開發許可、利用限制
● 建築→設計使用 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