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三十八章(明德章、處厚章) 上德無為,而無以為。 無為:無有意圖、無私心、無造作、率自性去 做。例如:父母愛孩子的心。 以:原因、目的、恃。 無以為:自自然然;做到圓滿無缺;無私心的 做、不為了某個目的、企圖才去做。 性與心貫最真;心與身貫最善;身與 行貫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