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三十八章(明德章、處厚章) 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 下德:德名雖有而不常(名無法永久存在)。 不失德:念念不忘所做的德,名留塵世。 無德:德的層次較低,屬福德。 下德的人,不知有道,但知有德,私欲太甚, 故德出於有心,對人有德即自居其德,自伐其 功,終日不忘且期他人有回報之心,此即所謂 自伐者無功,所以無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