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五十七章(治國章) 我無情而民自清 情:指七情,喜、怒、哀、樂、愛、惡、 欲。 民:六根。 清:空虛純潔。 無情:無情欲之牽累。 自清:自清平。 我無情欲之牽累,不偏不私,人民自然也 能自清平,不造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