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龙泉安监-2018年第2期
P. 3
Hot Concerns / 热点关注
《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开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办法》
龙泉驿区委办公室 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都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室于2018年6月27
日印发《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都经开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实施
办法》,区委何勋书记强调:思想认识要有新提高,安全发展要有新举措,安全责任要有新
落实。
办法清晰界定了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及部门,国有企业、
事业单位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单位和领导干部的职责。
办法明确了十八项工作机制:
• 建立健全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 强化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安委会工作统筹。
• 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报告制度。
• 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对口联系制度。
• 落实领导干部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制度。
• 强化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监管。
• 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
• 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激励约束机制。
• 实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机构)负责人调整备案制度。
• 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 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 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常态化检查机制。
• 建立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履职档案制度。
• 加大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力度,提高安全生产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
• 强化安全生产警示制度。
• 实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失职追责机制。
• 予以表扬奖励和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自2018年6月27日起施行,由区委、区政府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政府安委
会办公室承担。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龙泉驿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
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龙委办〔2015〕1 号)同时废止。
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