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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的一般规定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规定
• 适用《重组办法》
• 特定对象以现金或者资产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发的股份后,上市公司
适用情况 用同一次非公发募集资金向该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视同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
• 使用募集资金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行为,不适用《重组办法》。
• 为促进行业的整合、转型升级,在控制权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向独
立第三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协同效应
• 如没有显著协同效应,应充分说明交易后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
理模式,以及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
定价窗口 或者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按照已经
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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