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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重组的停复牌









            停牌                      停牌时间


                                        首次申请停牌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原则上累计停牌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    3个月内无法复牌的,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

                                         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即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


                                        所筹划事项因涉及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重大无先例或跨
                                         境交易事项,公司在停牌期限届满前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充分披露的,


            披露                           可以向本所申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信息披露


                                       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分阶段披露筹划进展:
                                          •    1个月:主要交易对方、交易方式、标的资产情况、股东持股情况


                                          •    2个月: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交易具体情
                                               况、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中介机构


            复牌                            •    3个月: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    4个月:具体复牌时间、财务顾问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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