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对重组方案的关注要点 (4)业绩承诺与补偿的合理性与可 行性 • 《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 J公司于2013年完成重组, 重组标的2014年的业绩未 • 如业绩承诺与历史业绩存在 达标,交易对手方因将所 较大差异,需结合行业发展 持股份用于质押,未质押 情况、公司收入增长情况 的股份不足以进行业绩补 等,充分披露业绩承诺的具 偿,交易双方就业绩补偿 体依据及合理性。 事宜产生纠纷。 • 充分披露业绩补偿的保障措 施,以及违约责任。 • 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