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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加工出口區政府資源導覽手冊



                     計畫名稱                                           創櫃板

                     適用廠商                                          中小企業
                                     三、 具創新、創意及未來發展潛力者。
                                     四、 無設立年限、獲利能力限制。
                                     五、 願接受本中心「公設聯合輔導機制」者。
                                     註:經本中心認可之推薦單位請詳本中心網頁創櫃板專區  >  創櫃板簡
                                     介  >  推薦單位聯絡窗口之列表所示。
                                     一、 免辦理公開發行
                                          現行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前須先補辦公開發行,其財報須經會計師查
                                          核簽證、建置內部控制制度並取得會計師出具內控專審報告等,但
                                          上述規定對微型創新企業而言均為甚高之成本負擔,而登錄創櫃板

                                          並無須補辦公開發行,可節省公司成本。
                                     二、 享有公設聯合輔導
                                          微型創新企業因資本額通常甚小而欠缺資金,倘要尋求證券承銷商
                                          、會計師等中介機構協助輔導建置相關制度,對其成本負擔可能甚
                                          鉅,而登錄創櫃板前之「公設聯合輔導機制」,提供微型創新企業
                     申請助益
                                          會計、內控、行銷及法制等輔導,並輔導公司建置簡易內部控制及
                                          會計制度,並落實公司治理。
                                     三、 籌資成本低
                                          創櫃板提供籌資功能,讓微型企業可以較低之成本募得營運所需資
                                          金。
                                     四、 擴大營運規模提升知名度
                                          微型企業登錄創櫃板除可募集資金擴大營運規模,亦可提升公司知
                                          名度,有利於招募優秀人才、拓展行銷通路,進而提昇公司之競爭
                                          力,維持企業永續經營。

                     主辦單位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10084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100號15樓
                     聯絡窗口            服務專線:02-2366-8091;02-2366-5923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為推薦單位之一
                     計畫網址            http://www.tpex.org.tw/web/index.php?l=zh-tw




                  計畫名稱                         高雄市政府中小企業商業貸款及策略性貸款

                  適用廠商                                         中小企業
                              為繁榮本市商業,協助中小企業及策略性產業之發展,提供融資信用保證,特
                  目      的
                              訂定本要點。
                              一、 本貸款應於主管機關核准後三個月內向高雄銀行提出申貸,且應依下列規
                  計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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