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中國抗日戰爭真相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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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前部長震 序(初版)
中國對日抗戰從民國 26 年 7 月 7 日「盧溝橋事變」開始,但日本對中國的侵略則應從 1894
年中日「甲午戰爭」算起。1895 年清廷被迫簽「馬關條約」,割讓臺灣、澎湖及遼東半島,並
賠款銀 2 萬萬兩,嗣以俄、德、法三國之干涉,日本同意放棄遼東半島,但增加賠款 3 千萬兩,
1900 年義和團之亂,包括日本在內的八國聯軍攻佔北京;1901 年清政府被迫訂「辛丑和約」,
賠款 4 萬萬 5 千萬兩,並劃定各國使館境界,准各國駐兵防守。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日本藉口對德宣戰,於民國 3 年攻佔青島與膠濟鐵路全線,接收德
國在山東的權利;民國 17 年出兵濟南,阻撓國民革命軍北伐;民國 20 年製造「九一八事變」,
佔領東三省;21 年建立「滿洲國」傀儡政權; 22 年攻佔熱河,併入偽「滿洲帝國」,然後策
動包括察哈爾、綏遠、河北、山西、山東在內的華北五省自治運動,欲將華北地區「特殊化」,
進一步蠶食中國土地。民國 26 年 7 月 7 日發動「盧溝橋事變」,展開全面侵略中國的行動。
八年抗戰期間,日軍佔領中國從西北到東南大部分土地,國軍退守西南一隅,國人生命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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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遭受重大損失。關中 在最近出版的《中國命運關鍵十年》(天下文化,2010 年 7 月 7 日)中
引用戰後行政院賠償委員會按照盟軍遠東委員會規定格式調查的統計資料說:從 26 年 7 月 7
日到 34 年 9 月 3 日,以 34 年 7 月美元價值計算,中國公私財產的直接損失達 313 億美元,間
接損失達 204 億美元,軍費損失 41 億美元,軍隊傷亡 364 萬餘人,平民傷亡 913 萬餘人,東
北、中共佔領區和臺灣的各項損失尚未計算在內。不過一般相信平民傷亡的人數在3千萬以上,
財產和經濟的損失則難以估計。
對日抗戰開始,政府軍事委員會將陝北紅軍編為第 8 路軍,後改編為第 18 集團軍,納入
第 2 戰區,受閻錫山指揮,將江南共軍編為新 4 軍,納入第 3 戰區,受顧祝同指揮。國共聯合
抗日,國軍正面迎敵,負責正規作戰,共軍則在敵後作游擊戰,牽制日軍兵力。國軍正面作戰
敗退後,亦以一部分兵力轉入敵後,而敵後民眾自動組成的游擊隊,也有百萬之眾。可惜戰後
政府將這部分愛國的民間武力視為「游雜部隊」,未加珍惜。中共則利用國軍和日軍主力作戰
的時機,秉持「七分發展、二分應付、一分抗日」的原則,在敵後搶佔地盤,爭取民心,擴充
武力,戰後並得到蘇俄的幫助,獲得其在東北接收日軍的武器裝備,因而,有能力對抗 8 年苦
戰、戰後千里轉運、失去天時、地利與人和的國軍疲憊之師,在不到 5 年之間得到全面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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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中,考試院前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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