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中國抗日戰爭真相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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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4軍自成立之初,即列入第3戰區戰鬥序列;均各有指定之作戰目標與作戰地境。乃對此命令

            規定之範圍迄未始終遵守,以求達成任務,始則自由侵入冀、察,繼則分兵魯省,終則陰移新

            4軍渡江而北……;似此擅離規定戰區夾擊蘇北友軍,究係遵何命令……;冀逐漸擴充而一氣
            貫通晉、冀、魯、蘇完成外線長蛇之勢,雖與敵糾纏之勞,馴至師行所至,見敵則避,遇友則

            攻,得寸進尺,更無止境。既存兼併之心,遂忘寇患之亟;我之所痛,即敵之所利。河北方面

            自唐、朱、高、孫等部,因兄等橫加攻擊,奉命調開以後,我軍勢力遂形薄弱,敵遂得以喘息,
            發展交通。……河北德石鐵路迅速完成,此則友軍排除友軍,自殘手足,養寇資敵,所謂團結

            抗戰中實際行動之表現?至於政治方面,兄等部隊所到之後,縣級以下之基層機構人員,一律

            以投降妥協為名驅迫殘戮,極人間之至慘,在晉冀如此,魯蘇戰區亦復如是。第18集團軍原在

            晉北作戰,新4軍原在江南作戰,兄等不遵守命令,擅自放棄規定任務,而肆意越境略地奪槍

            勾兵,自由擴編,第18集團軍原僅4萬5千人,而今竟稱50萬人。……要求中央照數發餉,……
            全國集團軍總司令不下數十人,從未有未經奉准而自由擴編者,敵後游擊隊不下百萬,未有自

            由擴編者。確認軍令法紀之尊嚴,必須堅決維護,始能策勵全國軍民共趨一鵠,亦惟有兄等部

            隊聽從軍令調度,忠實執行任務,始能有裨求戰。」
                 12月9日,蔣委員長手令「凡在長江以南之新4軍,全部限本年12月31日,開到長江以北地

            區,明年1月30日以前到黃河以北地區作戰,現在黃河以南的第18集團軍所有部隊,限於本年

            12月31日止,開到黃河以北地區」。

                 30年1月3日,蔣委員長給新4軍軍長葉挺的命令「限期到涇縣,新4軍葉軍長挺(23)日梗

            電均悉,密(一)該軍應在無為附近地區集結,而後沿巢縣、定遠、懷遠、渦河以東睢州之線,
            北渡黃河,遵照前令進入指定地區,沿途已令各軍保護。(二)所請補給俟到達指定地點,即

            行核發,除命令顧長官照知外,仰即遵照。中正」。新4軍請示毛澤東,毛澤東指示由蘇南北

            上,新4軍乃照毛澤東的命令走蘇南北上。

                   30 年 1 月 5 日,委員長下令第 3 戰區司令長官顧祝同對新 4 軍予以制裁,國軍即包圍

             殲滅新 4 軍七千餘人,並撤銷新 4 軍番號,逮捕軍長葉 挺,交軍法審判,擊斃政治部主任
             袁國平,其副軍長項英及參謀長周子昆突圍逃亡途中,因攜帶鉅金而遭其土共出身的副官劉

             厚忠擊斃,是謂「新 4 軍事件」(皖南事變)。


                 1月20日,中共重組新4軍,以陳毅為軍長,張逸雲為副軍長,劉少奇為政委。(附表
            八-四:重建後新4軍戰鬥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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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 4 軍事件」,真正應該負責的是毛澤東。 另新 4 軍一部傅秋濤的一個團二千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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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前書,《中共壯大之謎—被掩蓋的中共抗日戰爭真相》,頁 219-234(指出中共指示新四軍的任務是打國軍而
             不打日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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