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中國抗日戰爭真相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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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停止一切內戰。

                    (三)立即釋放上海被捕之愛國領袖。

                    (四)釋放全國一切政治犯。
                    (五)開放民眾愛國運動。

                    (六)保障人民集會結社一切之政治自由。

                    (七)切實遵守 總理遺囑。
                    (八)立即召開救國會議。

                 五、蔣委員長對張學良的抗日主張雖表認同,但拒絕簽署任何文件,最後在全國的輿論討

            伐下,由張學良親自護送委員長回南京。

                 六、民國25年12月25日,張學良說服楊虎城,同意送蔣委員長回京,行前蔣委員長對張、

            楊訓話完畢,張學良堅請隨行;委員長再三阻止說:「爾行,則東北軍將無人統率;且此時到
            中央,亦不便。」張說:「一切已囑託虎城代理,且手令所部遵照矣。」(留書係給何柱國、

            王以哲、繆徵流、董英武等軍長);事後張自承「陪同蔣委員長到南京是準備接受死刑,一是

            請罪,一是為讓蔣下台階,有尊嚴的領導抗戰。」
                 七、張學良到南京後接受軍法審判,由一級上將李烈鈞及二級上將朱培德、鹿鍾麟三人組

            成審判庭,於12月31日上午判決「張學良首謀夥黨,對於上官為暴行脅迫,應處極刑,姑念悔

            悟,減處有期徒刑十年,褫奪公權五年」。當日下午蔣委員長上書國民政府請求特赦張學良。

            26年1月4日11時,國民政府召開第22次委員會,決議「張學良所處十年徒刑准予赦免,仍交軍

            事委員會嚴加管束」。特赦以後的張學良一直被軟禁,與趙一荻小姐共渡餘生。晚年張學良夫
            婦離臺赴美定居,終老夏威夷,有生之年未曾返回大陸東北故鄉。

                 八、民國53年7月,臺北《希望雜誌》刊載,張隨蔣委員長到臺灣後,曾寫過「反省錄」,

            其中一段為:「良立志救國,反而誤國,想救民反而害民。自身千方百計圖謀抗日,而自己之
            血未得灑至中日戰場上一點一滴,誤長官、害朋友、毀部屬,莫此為甚!坐收其利者反為共產

            黨耳。」

                 九、民國64年4月5日,蔣中正總統逝世,張學良追悼蔣公的輓聯為:「關懷之殷,情同骨

            肉;政見之爭,宛如讎讎。」

                 十、唐德剛訪問張學良後的評語:「他改變了蔣的剿共大計,他扭轉了乾坤,他不但改變
            了中國的歷史,甚至改變了世界的歷史。」



            附記二:蔣夫人致委員長信
                 西安事變時,蔣夫人於12月13日寫給蔣委員長的信(被扣於西安),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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