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救國團復興中心107-2期研習簡章
P. 47
注意事項
1. 確定開課班別不另行通知,依簡章排定時間、地點上課,請隨
堂攜帶繳費證明單以為備查。教材費 ( 材料費 ) 請於第一堂課繳
交指導教師。
2. 各研習班嚴禁旁 ( 試 ) 聽、推銷及請勿攜眷參加,以免影響其
他學友上課權益及秩序,本中心保有上課期間查堂的義務,敬請
協助配合。
3. 本簡章所列之學費均不含材料及教材 ( 書籍 ) 費用,材料部
分可自行至市面上採購,或自由決定是否委由授課老師協助代購,
教材 ( 書籍) 部分則請逕洽( 電) 本中心詢問;簡章上所刊之學費及
材料費均為單一期之費用。
4.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及個人肖像權,課程中一律禁止錄音及攝影。
5. 各中心教室僅於上課前十五分鐘開放,若需借用空教室請依各
中心規定辦理。
6. 欲開立結業證書,須酌收工本費 50 元;課程費用均不含教材
費 ( 材料費 )。
7. 各中心將依照報名人數保
留教室調配、開班與否及
併班的權利。
低收入戶住學專案
本學習中心為關懷及鼓勵低收入
戶家庭成員自立學習,提供 20 位
名額之免費課程(限已開班之課
程,教材費另計),請持鄉鎮市
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於 2
月 26 日前至服務台辦理(一戶每
期提供 2 名家庭成員,免學費參
加一項課程,一年不得重複報名 2
次),額滿為止。※ 不折扣、代
辦班、證照班課程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