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救國團復興中心107-2期研習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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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1.  確定開課班別不另行通知,依簡章排定時間、地點上課,請隨

         堂攜帶繳費證明單以為備查。教材費  (  材料費  )  請於第一堂課繳
         交指導教師。

         2.  各研習班嚴禁旁 ( 試 ) 聽、推銷及請勿攜眷參加,以免影響其

         他學友上課權益及秩序,本中心保有上課期間查堂的義務,敬請
         協助配合。

         3.  本簡章所列之學費均不含材料及教材  (  書籍  )  費用,材料部

         分可自行至市面上採購,或自由決定是否委由授課老師協助代購,
         教材 ( 書籍) 部分則請逕洽( 電) 本中心詢問;簡章上所刊之學費及

         材料費均為單一期之費用。

         4.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及個人肖像權,課程中一律禁止錄音及攝影。

         5.  各中心教室僅於上課前十五分鐘開放,若需借用空教室請依各
         中心規定辦理。

         6.  欲開立結業證書,須酌收工本費  50  元;課程費用均不含教材

         費 ( 材料費 )。

         7. 各中心將依照報名人數保
              留教室調配、開班與否及

              併班的權利。





          低收入戶住學專案


      本學習中心為關懷及鼓勵低收入

      戶家庭成員自立學習,提供 20 位

      名額之免費課程(限已開班之課
      程,教材費另計),請持鄉鎮市

      區公所開立之低收入戶證明於 2

      月 26 日前至服務台辦理(一戶每
      期提供 2 名家庭成員,免學費參

      加一項課程,一年不得重複報名 2

      次),額滿為止。※ 不折扣、代
      辦班、證照班課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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