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3 - 易經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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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也是一個“娣”,她與“初六”不同的是,初無應而二與“六
五”正應。應本是好事,可二與五陰陽顛倒,均不中不正,這是一種反常現
象。“渺能視”與“跛能履”一樣,一個兩足一正一偏地行走,一個兩眼一昏
一明地視,如同履卦所示,小心翼翼地跟在老虎尾后面行走,輔佐嫡夫人而不
能有非份之想。“九二”畢竟有陽剛之質,能以“幽人”自居,幽靜安恬,自
守其志,心如磐石,不為外事所誘惑,因而獲得吉祥。
54.6 六三
歸妹以須,反歸以娣。《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白話
六蘭:嫁女而用其姊陪嫁,隨后又與其妹妹返歸父母家。《象》曰:嫁女
而用其姊陪嫁,這件事不妥當。
解讀
須,借為媭。高亨說:“媭,姊也。”以須,猶言以姊為陪嫁。
“六三”以陰居陽,不中不正,又無所應,是一個不好嫁出去的女人。她
處上下兩個陽剛之中,有心懸意馬之象;又為兌卦之主,有媚上之能。“歸妹
以須”是她的一個愿望,想以姐姐的身份嫁過去當嫡夫人。可其結果是“反歸
以娣”,還是以妹妹的身份嫁出去做了一個娣夫人。
54.7 九四
歸妹愆期,遲歸有時。《象》曰:愆期之志,有待而行也。
白話
九四:出嫁時超過了婚齡,遲遲不嫁是由于有所等待。《象辭》說:超齡
而不嫁,由于她決意找到合意的郎君。
解讀
愆,過,過期。時,《谷梁傳?隱公七年》范注引作待。時當作待。行,高
亨說:“行,猶嫁也。古語謂婚曰行,后人謂嫁曰適,均以女嫁是行往夫家
也。”
“六九”以陽居陰,處境與“六三”有些相似,不正無應,又陷入坎險之
中,本是到了出嫁之時,可卻“歸妹愆期”。“江有汜,之子歸,不我從。不
我從,其后也悔”(《詩經·召南·江有汜》)。姐姐出嫁可沒有輪到她,或
許是要等輪到父母國,或許尚未到結婚年齡,這就得等待,故告知“遲歸有
時”,總有能嫁出去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