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2016-日校手冊28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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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後向生輔組登記備查方可離校。
5 .放學後按各校車路隊集合,並依規定佩戴乘車證成二路,男生左邊,女生右
  邊,星期一、三、五男生先上車,二、四、六女生先上車,不得爭先恐後,
插隊,或大聲吵鬧,步出校門口時向值勤師長、教官敬禮道再見。
6 .徒步學生應自動成兩路縱隊,靠道路左邊行走,騎自行車學生進出校門時應
下車步行。
7 .學生上放學均不得翻越圍牆,永平路上儘量結伴同行,以維個人安全。
8 .除值勤教官老師及學生糾察執行維護秩序外,請全校教職員共同配合維護秩
序,對於違犯規定之學生,登記後送生輔組處理。
( 二) 降旗週會:
1 .升旗典禮〔含降旗〕、週會,各班教室留一員值日生〔病號、身體殘障者可
代替值日生〕,其餘一律參加。
2 .聞集合鐘聲後,各班迅速進入集合場〔禮堂〕,秩序列入生活競賽評比。
3 .到達集合場〔禮堂〕後,各班導師督導班長整理隊伍〔或就坐〕,清查人數
,隊伍行列標齊對正,並保持肅靜。
4 .值勤糾察於學生集合時,巡視教室及校園,凡未經核准無故不參加集會之學
生,登記後送生輔組處理。
5 .校門口值勤教官不參加升旗典禮,於校門口登記並處理遲到學生。
( 三) 上下課:
1 .上課鐘聲響後,所有學生應迅速進入教室,或到達授課老師指定之場所,並
保持肅靜。
2 .上課期間全體學生應做到下列事項:1 不.睡覺;2 不.看課外書籍;3 不.嘻戲
吵鬧;4 不.吃零食;5 不.離開座位;6 不.聽隨身聽;7 服.裝應全班一致; 8 .專心聽講。
3 .教室秩序由上課教師督導,班長、風紀股長維持,凡不守秩序者,請任課老 師將名單登記於記錄表內,並通知導師處理。
4 .下課期間禁止敲打桌椅,破壞教室整潔,並不得吹口哨,大聲喧嘩,吼叫, 在走廊打球,追逐嬉戲,或有輕浮散漫之行為。
5 .學生於室外遇見學校教職員均應行舉手禮並問早、問好,進入辦公室時,應 敬禮並喊「報告」。
6 .上下課時班長應於任課老師(上課進教室時)、老師下達「下課」時,於 原位置下達「起立」、「立正」、「敬禮」並問「老師好」(上課)、「謝謝老師」(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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