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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灣大學保健中心上班時間學生緊急傷病事故就醫作業流程【表 4】



                                 緊急傷病事故發生




                                醫療人員判斷緊急傷病                        否
                                                                                  由保健中心治療
                               情形是否需送往急診處理


                                          是


                         醫療人員將傷病學生送至醫院
                         急診室,同時聯絡總值日官室
                           (依學校通報流程辦理)

                                                                    醫療人員通知宿舍輔導員到醫院協
                                                                    助處理。(若通知 30 分鐘後,宿舍
                                                           是        輔導員仍未抵達醫院,可通知舍區
                               傷病學生是否為住宿生                            督導或住宿組主任請求協助。)


                                         否





                               醫師判斷緊急傷病情形,
                                                               是
                               是否需校方人員在急診室                                     等候家屬、校安人員、
                                  待命隨時提供協助                                  或宿舍輔導員抵達急診室

                                          否



                       提供「緊急傷病事故就醫衛教

                       指導單」給學生或其代理人,
                       並由衛教護理師簽名







                                  醫療人員返回待命



                     *國立臺灣大學第 2740 次行政會議通過,民國 102 年 1 月 1 日起公告實施

                     *國立臺灣大學民國 104 年 11 月 16 日學校衛生委員會議修正通過,即日起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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