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107-學生輔導資源手冊-四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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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輔導及獎懲申訴
生活輔導組(advisory.osa.ntu.edu.tw| 3366-2048~2053)
學生請假
承辦人員 馮文慧組員 bli 3366-2048#223
1. 一般假單簽核順序:
(1) 3 天以內:授課老師同意
(2) 3 天〜14 天(含):授課老師→系主任
內容及
(3) 15 天以上:授課老師→系主任→學務處生輔組→學務長
申請資格
2. 期末考假單簽核順序:
授課老師→系主任→學務處生輔組→學務長
3. 學生請假辦法(請參閱本附錄)。
導師業務
承辦人員 朱惠敏輔導員 huimin 3366-2048#218
1. 導師生編組及導師輔導費核發。
2. 優良導師評選、專訪及出版專書。
內容及
3. 導生綜合資料系統(my.ntu.edu.tw/stuinfo)管理。
申請資格
4. 與系所主管有約座談會。
5. 導師知能研習講座。
學生獎懲
承辦人員 朱惠敏輔導員 huimin 3366-2048#218
【獎勵】
1. 學生於在學期間有優良事蹟符合嘉獎或小功之獎勵標準時,導
師或相關單位可透過系辦於「學生獎懲申報系統」提報敘獎;大
功以上之獎勵,向學生獎懲委員會提案審議。
2. 辦理時程:每學期期初至期末考前三週,截止提報後簽核匯入學
內容及
生獎懲紀錄。
申請資格
【懲處】
1. 依個案由各單位提報學生獎懲委員會議處。
2. 導師與被提報懲處之導生進行晤談後,填具相關表格送獎懲委
員會承辦人,並於獎懲會議中陪同導生列席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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