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test
P. 10
現行林業經營作業規
1992 年開始,台灣全面禁
止伐採天然林,林業政策
從日治到國民政府的經濟
利用採伐出口的策範嚴
謹,法規尚有許多與時俱
進的討論空間,雖然林農
致力於維持較佳的林齡林
相,但現行的 4 公頃以上
需環評的主伐門檻限制,
會造成林農成本上壓力,
在需有一定規模的經營面
積與輪伐期營林模式下,
將未能有效地依市場供
需、林木輪伐規劃,彈性
調整主伐規模(面積)。(國有林地主伐面積 4 公頃以上,按環保署規定,需做環境影
響評估)
(國有林地主伐面積 4 公頃以上,按環保為了兼顧經濟與保育,並確保木材來源
合法,林務局規劃未來林業的方向是全面禁伐天然林;至於人工林經過適當的撫育、
疏伐,不僅可以維持地表植被與生物多樣性,也能永續利用林木資源。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目前林產業相關人員有 8 萬人;另外,林務局剛完成的
第 4 次全國森林資源調查結果顯示,人工林面積有 44 萬公頃,其中 27 萬公頃是生產
性人工林,可用來造林、撫育,藉由鼓勵國內林業經營者往符合國際 FSC TM 規範的
方向造林,是林務局當前的重要目標。
在國際林產品市場廣為人知的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TM , FSC TM (森林管理委
員會),是由環保團體、林木公司、原住民代表、驗證公司聯合成立的,兼顧環保團
體、林產
業者、原
住民代
表等各
方面的
利益,因
此得到
大多數
非政府
組織及
零售商
的支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