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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林業經營作業規

                                                                               1992 年開始,台灣全面禁
                                                                               止伐採天然林,林業政策
                                                                               從日治到國民政府的經濟
                                                                               利用採伐出口的策範嚴
                                                                               謹,法規尚有許多與時俱

                                                                               進的討論空間,雖然林農
                                                                               致力於維持較佳的林齡林
                                                                               相,但現行的 4 公頃以上

                                                                               需環評的主伐門檻限制,
                                                                               會造成林農成本上壓力,
                                                                               在需有一定規模的經營面
                                                                               積與輪伐期營林模式下,
                                                                               將未能有效地依市場供

                                                                               需、林木輪伐規劃,彈性
                  調整主伐規模(面積)。(國有林地主伐面積 4 公頃以上,按環保署規定,需做環境影
                  響評估)

                       (國有林地主伐面積 4 公頃以上,按環保為了兼顧經濟與保育,並確保木材來源
                  合法,林務局規劃未來林業的方向是全面禁伐天然林;至於人工林經過適當的撫育、
                  疏伐,不僅可以維持地表植被與生物多樣性,也能永續利用林木資源。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目前林產業相關人員有 8 萬人;另外,林務局剛完成的
                  第 4 次全國森林資源調查結果顯示,人工林面積有 44 萬公頃,其中 27 萬公頃是生產

                  性人工林,可用來造林、撫育,藉由鼓勵國內林業經營者往符合國際 FSC                                           TM  規範的
                  方向造林,是林務局當前的重要目標。
                       在國際林產品市場廣為人知的 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                  TM  , FSC TM (森林管理委

                  員會),是由環保團體、林木公司、原住民代表、驗證公司聯合成立的,兼顧環保團
                                                          體、林產
                                                          業者、原
                                                          住民代
                                                          表等各

                                                          方面的
                                                          利益,因
                                                          此得到

                                                          大多數
                                                          非政府
                                                          組織及
                                                          零售商
                                                          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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