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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年度臺灣品牌企業國際經營現況及政策建言報告
第六章 品牌企業之經營建議及政府政策建言
壹、品牌企業之經營建議 一、品牌差異化優勢 V.S. 產品差異化優勢
圖 6-1-1:品牌權益示意圖
整體來說,四年來的研究、與企業之間互動,與貿易局的專案來看,臺 灣以約有九成的企業都有自己的品牌,臺灣真正只做 OEM 或 ODM 的企業, 目前已經少許多了。
長期而言,品牌行銷需獲得差異化優勢,漸而形成品牌價值。但是必須 釐清的是企業做差異化不一定就能獲得差異化優勢。因差異化優勢是由顧客 的角度出發的,即顧客的心中是否真的認為有不一樣的地方,是否真的認為 差異化做得很好,企業所希望傳遞的價值是否真的有讓顧客接收。另一點需 要釐清的是,品牌差異化優勢與產品差異化優勢是不一樣的,但是品牌與產 品是必需要同時進步的。企業在做品牌行銷的時候,需清楚所推廣的是產品 價值還是品牌價值。蘋果與 GORE-TEX 所擁有的是品牌價值而非產品價值。 舉例來說,蘋果的 5G 手機比其他競爭者晚了半年到一年的時間,但是卻有 一群的消費者願意花時間等待蘋果 5G 手機上市,這便代表蘋果在消費者的 心中有高度的心智佔有率。
除了耳熟能詳的蘋果電子產品,美國的機能布料品牌 GORE-TEX 也詮 釋了品牌價值的重要性。目前世界上只有兩個案例的中間性產品是優於產品 本身的,其中一個案例為 Intel Inside。不管電腦是什麼樣的品牌,Intel 在消 費者的心中已建立起『一台好的電腦就是要使用 Intel 的 CPU』的印象。而 另外一個案例便是 GORE-TEX,不管是哪一間戶外運動品牌設計的防風防 水外套,只要在外套上掛了一個吊牌『GORE-TEX』,一件外套的售價便可 達到幾千、甚至幾萬塊。因為在消費者的心目中,GORE-TEX 就是防風防水 的品質保證。
臺灣是機能布料的大國,而有行銷國際的臺灣大廠至少就有 10 間,透 過此次的個案研究,研究團隊也分別訪問到了興采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世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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