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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萬和宮老二媽


                           相傳「老二媽」開光點眼儀式當天,一個販賣針線女紅的商人行經萬和


                   宮,遇見家住西屯大魚池、名叫廖品娘的少女,囑託他轉告父母親,家門前的



                   桂花樹下有兩枚龍銀可取出來用,並請父母不要傷心難過。


                           這個傳聞被列為犁頭店媽祖神蹟之一,西屯廖家後代更尊稱老二媽為「姑



                   婆祖」,約定讓老二媽每 3 年於農曆 3 月回娘家「大魚池」遶境省親、一解鄉


                   愁。由於信徒眾多,單一路線無法滿足信眾心願,所以增塑馿「聖二媽」神


                   像,轎分兩路,遶行東西線一同回大魚池,翌日回宮時,必經過傳說中老二媽



                   外婆家的何厝庄,這個路線一直延續迄今,超過 200 年,也登錄為台中市無形



                   文化資產。


                     古蹟

                   一、定義:  指人類為生活需要所營建之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之建造物及



                        附屬設施。


                   二、類別:  依使用功能可區分為十三大類,包括:城郭、郭塞、衙屬、書院、



                        園林、寺廟、教堂、牌坊、碑碣、陵墓、橋樑、及其他的建築物。



                        1.  一級(國定)古蹟:古蹟具有全國性意義及價值的,屬一級古蹟。


                        2.  二級(直轄市定)古蹟:古蹟在歷史上有重要性的紀念,但不一定是全國



                             性的。


                        3.  三級(縣市定)古蹟:古蹟具有地方性的歷史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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