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2018版】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活服务指南
P. 47

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活服务指南(2018 版)


                        1.学生到所在教学单位出具成绩证明;
                        2.教学单位办公室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学生持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教务处综合科办公室加盖

                  公章,复印件留档备查。

                        九、在校生变更学籍信息流程
                        1.因重号错号等导致身份证号码后四位变更的学生到所在教

                  学单位办公室填写《洛阳师范学院学籍信息更改审批表》;

                        2.学生严格按照审批表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
                        3.教学单位材料审核人及教学单位负责人审核材料并签字加

                  章;

                        4.教务处主管领导签字,并到教务处综合科加盖教务处公章;

                        5.每年九月中旬各教学单位将申请材料汇总后报送教务科办
                  公室(新生入学后第一年、毕业生毕业学期不予受理);

                        6.学校到教育厅进行审批备案;

                        7.教育厅审批通过的学籍信息予以变更,其他均不予变更。
                        十、学生申请成绩更改流程

                        1.每学期结束后学生登录教学管理系统查询个人成绩;

                        2.对成绩有异议学生须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提出书面申请
                  到课程所属部门查询成绩,逾期不予受理;

                        3.成绩查询后须变更成绩的由任课教师填写《洛阳师范学院

                  学生成绩更改审批表》,由教师所属部门审核,并签字加章;
                        4.教务处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到教务处综合科加盖教务处公

                  章;

                        5.将签字加章后的《洛阳师范学院学生成绩更改审批表》在
                  开学后三周内报送教务科予以变更,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学生办理重修手续流程

                        1.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后前三周内到所在院(系)教务办公
                  室填写《洛阳师范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提出重修申请;

                        2.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将学生重修情况分类汇总,填写《洛阳

                  师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
                        3.涉及非本部门所开设课程的,由学生所在部门持《洛阳师

                  范学院课程重修审批表》到开课部门统一办理;


                                                        - 44 -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