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7 - 【2018版】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活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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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活服务指南(2018 版)
③遵纪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④诚实守信、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拥有非生
活必需的高档消费品或其他不良消费习惯;
⑤学习刻苦、学年内不及格门数低于两门,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⑥积极学习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知识,参加我校组织的国家
助学贷款基本政策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
2.申请金额
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 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
12000 元。
3.申请和发放时间
每学年5月—6月中旬向学生所在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贷款资金将于第二学期11 月中旬发至学生支付宝账户中,用于交
纳学住费。交纳学住费后剩余部分可以由学生本人提现用作生活
费。
4.贴息
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学制内的利息由国家支付,毕业后的利息全
部由本人负担。
三、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普通本
专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 元。
2.主要申请条件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个人量化考核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及
总成绩均列本年级专业第一名,学年内无不及格现象,积极参加体
育锻炼,身体素质评价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
先考虑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者。同一
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
家助学金。
3.评审和发放时间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9 月-10 月申请评定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
可以向所在学院组织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获奖资金当年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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