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2018版】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活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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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范学院学生生活服务指南(2018 版)


                        3.申请、评审和发放

                        每学年9 月—10 月申请评定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向所在

                  学院组织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在秋季学期和春

                  季学期分两次发至学生银行卡中。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助学金


                  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

                  志奖学金。

                        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性资助项目的目的是完善我校家


                  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帮助广大学生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

                  发展,培养自立自强意识、科研实践和创新动手能力,增强就业竞

                  争力。

                        1.申请条件


                        凡我校全日制非毕业班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均可

                  申请立项。每个项目团队由负责人和参与者组成,其学生可以跨年

                  级、跨专业合作,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个项目

                  团队最多只能有1 名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项目要求

                        关注科研动态,围绕科学前沿问题,选择对自身科研素质提高

                  具有引导性的项目,开展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调

                  查和其他公益类项目活动,通过项目实践提升综合素质。形式可为


                  学术论文、调研报告、项目总结、发明制作等。

                        3.评审和资助奖励标准

                        顺利通过答辩评审的项目发放项目结题资信证书和资助经费。

                  原则上,优秀项目总资助经费为2000 元,并参照校级科研项目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加分;良好项目总资助经费为1500 元;

                  合格项目总资助经费为1000 元。参与的学生均可获得一定的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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