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关于昌泰和森信与张宝江等8400万债务转让情况说明_2020021021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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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理人入驻厂区后,对昌泰公司的财务资料进行核


                   查,结合债权组债权申报材料以及唐山正大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得知昌泰公司和森信公司分别与昌泰


                   公司债权人张宝江、戴立芝、石慧、代立荣、朴福超、吴少


                   芹、王林森七人签订三方《债务转让协议书》(详见附件),


                   将昌泰公司所欠上述债权人的债务转移给森信公司,由森信


                   公司负责偿还。


                         针对上述情况,管理人对该情况予以调查,调查情况如


                   下:


                         一、基本情况


                         2017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期间,昌泰公司和森信公司


                   分别与昌泰公司债权人张宝江、戴立芝、石慧、代立荣、朴


                   福超、吴少芹、王林森七人签订三方《债务转让协议书》,

                   将昌泰公司所欠上述债权人的债务转移给森信公司,由森信


                   公司负责偿还。以下分别说明:


                         (一)昌泰公司所欠张宝江债务转让及清偿情况


                         1.昌泰公司财务账面记录,截止 2017 年 2 月 28 日,昌


                   泰公司欠张宝江借款余额 78,040,000.00 元;


                         2.2017 年 3 月 8 日,张宝江(甲方)、森信公司(乙方)


                   和昌泰公司(丙方)三方签订《债务转让协议书》,协议书


                   主要内容:一、甲、丙两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丙


                   方拖欠甲方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 7800 万元。二、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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