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关于昌泰和森信与张宝江等8400万债务转让情况说明_2020021021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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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公司欠吴少芹借款余额 47,280,000.00 元;其申报金额为


                   50,565,000.00 元。

                         2.2017 年 12 月 11 日,吴少芹(甲方)、森信公司(乙


                   方)和昌泰公司(丙方)三方签订《债务转让协议书》,协


                   议书主要内容:经甲、丙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


                   丙方拖欠甲方借款本息合计人民币 4728 万元。一、甲、乙、


                   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所欠甲方债务 4728 万元转移给乙方,


                   由乙方负责还给甲方。二、乙方以 2017 年 3 月 7 日签订的


                   《委托加工合同》和 2017 年 3 月 8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中约定的,乙方应支付给丙方的加工费利润及乙方应付丙方


                   的折旧费,用于偿还上述债务。


                         3.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森信公司财务账面记录尚


                   未偿还吴少芹债务。

                         (七)昌泰公司所欠王林森债务转让及清偿情况


                         1.昌泰公司财务账面记录,截止 2017 年 2 月 28 日,昌


                   泰公司欠王林森借款余额 120,000,000.00 元;


                         2.王林森(甲方)、森信公司(乙方)和昌泰公司(丙


                   方)三方签订《债务转让协议书》(协议签订时间不详),


                   协议书主要内容:经甲、丙双方确认,截至本协议签订之日,


                   丙方拖欠甲方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 12000 万元。一、甲、乙、


                   丙三方一致同意,丙方所欠甲方债务 12000 万元转移给乙方,


                   由乙方负责还给甲方。二、乙方以 2017 年 3 月 7 日签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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